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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青赵线开发区段工程(K0+000—K1+450路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

2016-9-28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日照市青赵线开发区段工程(K0+000K1+450路段)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日照市青赵线开发区段工程(K0+000K1+450路段)”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本项目已于2016818~821日在日照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现将项目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简述

1项目名称:日照市青赵线开发区段工程(K0+000K1+450路段)

2建设单位: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境内,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路以西,东接深圳路

5、工程内容:路线全长1.45公里设计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为24.5;无桥梁建设;涉及拆除新建涵洞7道;平面交叉1处。

横断面设计:路基宽度为24.5,横断面组合为0.75米土路肩+2.5米硬路肩+2×3.75米行车道+0.5米左侧路缘带+2.0米中央分隔带+0.5米左侧路缘带+2×3.75米行车道+2.5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充分利用现状道路,除改善平纵指标、符合规划路段外,路线基本沿老路布设,并考虑到两侧非机动车交通。

平纵设计:本项目原有公路最小平曲线半径为200米,最大纵坡为4.5%。道路建设后平、纵面设计最小平曲线半径为800米,最大纵坡为3.792%

项目总投资1468万元。本项目工期为3个月,2016 10月开工建设, 2016 12月底竣工通车。

6、政策符合性: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的“鼓励类”,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4、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土石方开挖、运输、装卸、堆放,灰土的装卸、运输等易产生地面扬尘。水泥、砂、石灰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时,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同时注意运输时必须压实,填装高度禁止超过车斗防护栏;散装水泥运输采用水泥槽罐车,避免洒落引起二次扬尘。不建设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相关事务依托区域内既有设施。对沿线施工便道和进出堆场的道路经常洒水(主要在夏季和秋季的干燥天气)降尘。此外,路面铺装过程也会产生微量的沥青烟和苯并[a]芘,对周围敏感点所产生的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营运期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有CONOxTHC等废气污染物,营运期汽车排放的尾气会对沿线环境空气产生一定影响,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公路通车后废气对公路沿线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在正常气象条件下,拟建公路敏感目标在营运近、中、远期均不超标。

2、对声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是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产生强大的噪声对声环境将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范围集中在200米内。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振动较大的机械加装减振基座,或使用移动式声屏障;近村庄线路施工时,合理安排工期,缩短昼间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尽量避开夜间施工,强噪声施工机械夜间禁止施工;施工运输线路尽可能避让村庄。施工机械噪声是短期的,公路建成投运后该噪声影响将不存在。

营运期由机动车排气、引擎运转、车轮与路面的摩擦等原因产生噪声,对沿线环境敏感点、村庄等有一定影响。公路营运后,机动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污染将是长期的,其危害较大。在公路两侧距离较近的噪声敏感点应修建声屏障、隔声窗、进行绿化等相应防护措施。合理规划拟建公路沿线新城镇区。营运后加强路面的养护工作,保持路面平整以减轻轮胎噪声。

3、对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水环境的不利影响来源主要为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对沿线地表水体的影响等。施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砂石材料冲洗、混凝土搅拌等排放的生产废水和施工队伍的生活废水。施工废水严禁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砂石材料的冲洗废水尽量循环使用,最终的排水必须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工地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物料垃圾等尽量分类收集,废弃物应在施工中尽量回收利用,其余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并联系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生活垃圾要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并定期运往城镇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施工弃方堆存于集中弃渣场,做好相关防护和水土保持以及植被恢复措施。由于拟建工程线路较短,工程不设收费站、服务区。因此,不存在收费站、服务区固体废物等。

5、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土石方填挖等工程行为对沿途地形地貌的改变及原有植被的破坏。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的问题等。保护好现有的农田林网树木。临时占地尽量设置在公路永久占地范围内,减少耕地占用和植被破坏。建议临时用地使用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要求严格保护临时用地内的树木。尽量保护征地范围内的林木,可移栽的树木一定要移栽,尽量不砍或少砍,加强管理,不得砍伐征地以外的林木,尽量减少对生态的破坏。规范临时占地的使用,尽量选用荒地等非耕地或设置在公路永久占地范围内,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严禁随意扩大占压面积。对不得已临时征用的耕地,在使用前将耕作层土剥离,待筑路完工后,复土还耕,恢复土地原有的使用功能。

6、环境风险

如果化学危险品和有毒有害物质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品泄漏甚至爆炸,将对公路沿线的大气和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因此为保证化学危险品运输的安全,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有必要对拟建项目运营期的危险品运输风险进行评价。

经分析,拟建项目发生事故的概率较低。若不慎发生事故,通过公路护栏的保护作用,能保证车辆不会冲出桥面或侧翻出桥面,能将发生事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只要拟建项目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其环境风险就可防可控,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路线布设较合理。项目建设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改善交通运输状况,改善投资环境以及促进沿线地区对外交流都有较大的作用。项目建设的同时会对沿线环境带来诸如丧失土地资源,植被破坏和环境质量下降等影响,但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轻或消除,开发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为环境所接受,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并通过日照市环保局官方网站进行。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青墩村民众及沿线其他民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2)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3)您对本项目的建设还有什么具体意见。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3、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联系人:尚现峰       联系电话:0633-8352901

  箱:jsjysk@163.com

环评单位: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70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32-67783686

本项目公示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由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负责。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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