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需要通过预审申报解决的“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环评文件由哪级环保部门审批”等事项,请建设单位向环评编制机构咨询。对于环评编制机构拿不准的,可向省环保厅环评处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531-66226737 刘庆 特此公告。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阳光政务中心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