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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环保分局制定2014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计划

2014-1-9

为切实做好2014年环境监察工作,东港环保分局按照环保部《环境监察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1号)要求,结合东港环保工作实际,制定了《东港环保分局环境监察工作2014年度计划》。

一是继续做好企业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工作。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正确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征收行为,着力抓好票据管理,做到票帐相符。

二是强化污染源监察,严查违法行为。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社会危害影响大的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坚持文明执法,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首次轻微违法教育免罚、行政指导等制度,将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惩罚与教育互济,把教育、整改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达到处罚一家教育一片的目的,促使排污企业自觉守法。

三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改善城区环境质量。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为抓手,推进农村畜禽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保持对淀粉加工业户的高压态势,防止死灰复燃。加强对辖区内堆场、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粉尘污染整治,进一步优化空气质量。

四是切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加强环境信访值班管理,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接听,完善信访登记、调查处理、反馈、回访等一系列工作程序,不管是上级转办、领导交办或是一般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进行认真登记,详细记录收件日期、投诉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的主要内容等,切实做到不漏登、不错登,对受理的信访件,分轻重缓急提交领导审批。依法、及时解决各类环境信访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是加强建设项目现场管理。积极参加建设项目环评专题会议,积极提出监察建议,加大在建项目监察力度,严格落实建成项目的验收,配合做好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

六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环境风险重点企业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备案,组织企业积极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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